来源:财联社

  记者 彭科峰

  银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诈骗的案例不算罕见,但离职后依然谎称在职并以此行骗的事迹还是不多见。

  日前,中国裁判文书网就上传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例:某知名股份行员工在离职之后,以售卖银行高息理财产品之名骗取身边亲戚、友人等超千万(法院最终认定656万),用于炒股、炒期货最终造成决亏损,案发后一审被判刑十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。

  对此,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石小峰向财联社记者表示,在当前大环境下,投资者不能轻信高息理财产品的宣传,一定要具备高度的风险意识,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。另外,对于银行离职人员谎称仍在职行骗的行为,目前暂不好判断银行是否存在责任。客观来看,离职者利用了此前在职的身份,投资人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才会上当,如果投资者起诉银行索赔,则看法院是否裁定银行在该过程中存在一定过失,否则投资者损失或难以挽回。另外,这也提示金融机构,可以考虑对离职人员的信息进行公开披露以规避风险,投资者也需要做好身份核实工作,不可轻易相信所谓的“银行员工”身份。

  准90后离职银行员工行骗多人 受害者多为亲戚、朋友

  据相关文书披露,梁灵某,女,1989年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,大学本科学历。其诈骗行为,大多通过其父亲、朋友、同学进行。2023年4月12日,梁灵某被刑事拘留,同年5月19日被逮捕。

  据其父亲证实,女儿梁灵某大学毕业后,就在绍兴的某知名股份行上班,但近年来不知道其已经从银行离职,自己家的300多万也是交给她在理财,“平时和别人聊天也谈起过,女儿在银行买理财利息比较高的”。2020年,其父还曾经将女儿联系方式交给朋友姜某,后者掏出100万交给梁灵某以购买“高息理财”。后来,梁灵某还曾告诉父亲有拉存款的任务,自己还找蒋某帮忙,后者又打了70万,“案发才知道她已离职”。

  据证人周某介绍,自己和梁灵芝是高中同学,是十多年的朋友,“一直知道她是在绍兴的某某银行工作”。2022年7月,梁灵某找到自己,说她在银行有内部的垫资业务,且有高额的回报,但自己不想让梁灵某知道自己想做这个业务,便谎称说朋友顾成某来做。2022年7月27日,周某转账给顾成某186000元,之后顾成某将这笔钱转给梁灵某的银行卡,约定10万元一天利息500元。此后,从8月8日到10月21日,周某累计转了120万元给梁灵芝。

  另外一名证人朱某介绍,自己知道梁灵某在银行工作,也是多年的朋友,“就把钱借给她了”。从2021年开始转钱给梁灵某,银行流水显示转账金额达1200多万,“她给的利息已经超过本金了,但本金还有一千万左右没有还”。

  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8年10月份以来,梁灵某虚构银行工作人员身份,以可以购买到高额利息的理财产品,或需要完成银行拉存款的业务为理由,向姜某、林某、等十余人行骗,骗取人民币达一千余万元。

  诈骗金额投入股市、期货 基本全部亏损

  那么,梁灵某骗钱的钱财去向如何呢?在法院审理阶段,梁灵某供述,2014年起,她在某银行上班,开始炒股、买基金,“因为股票大崩盘,我购买的股票和基金都严重亏损,当时自己工资和家里的储蓄还能维持,后来为了填补漏洞,继续在炒股和买基金,但一直在亏损”。

  此后,梁灵某从银行离职,去了某某财富私募理财公司上班,当时她向亲戚朋友圈钱100万去购买理财,但私募理财也暴雷,100万元也全部亏掉。从2018年10月份开始,她开始骗取亲戚朋友的钱财。“为了补漏洞,和父母说让他们也拿钱到银行投资理财,在亲戚朋友那边圈了大概1000万元,去补炒股、买基金、(补)期货亏损的漏洞“,以及归还一些亲戚朋友的本金,”就是拆了东墙补西墙”。

  最终,法院一审认定,2018年10月以来,梁灵某虚构银行工作人员身份,以可以购买到高额利息的理财产品,或需要完成银行拉存款的业务为由,骗取姜某、沈某等十余人累计656万余元,后将钱投入股市、期货等高风险投资项目,造成资金亏损。梁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

  法院最终裁定,梁灵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。